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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院党委关于实验室“精致化”管理部署安排,提高我所实验室管理水平,按照《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实验室“精致化”管理行动方案》(鲁农科办发〔2023〕24号)要求,11月7日,我所组织开展了全所范围内实验室“精致化”管理专项检查。所专职党委副书记张安宁、副所长沈广宁、纪委书记薛培生、副所长张勇,以及相关科(室)、团队负责人参加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先后对我所科研楼分子生物学、遗传育种、植物生理、色谱分析、植物保护以及贮藏加工等实验室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表院实验室“精致化”管理行动现场观摩打分表,重点围绕实验室制度建设、实验室安全、实验室卫生以及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进行了逐项逐条检查和打分,现场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检查组强调,全所上下要高度重视实验室“精致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实验室管理工作流程,提升实验室卫生环境条件,提高实验仪器设备利用效率,高标准实现实验室“精致化”管理。(撰写:李国田 王金平 核稿:沈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