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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创新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关于加强学科建设的意见
来源:
山东果树研究所
发布时间:
2016/5/11
浏览量
:
2864 次
为全面实施《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十一五”规划》,优化配置全院科技资源,培植优势学科,加快科研创新步伐,提升全院科研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把我院建设成科技强院,提出以下学科建设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和山东省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需要,以院第一次党代会提出的“一二三六二”发展战略目标为依据,遵循科技发展规律,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机制为核心,整合全院科技资源,做大做强优势学科,扶持新兴学科,稳定科研骨干,培养高水平专家,壮大科研团队,逐步建立起“人员结构优、学术氛围浓、创新能力强、社会贡献大”的优势学科群,全面提升我院科研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为我省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建设原则
1.坚持远近结合、综合集成的原则。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优势集成,合理配置科技资源,巩固优势学科,扶持新兴学科,鼓励交叉学科。
2.坚持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围绕学科建设目标,强化“学科育人,人带学科”的观念,把握学科的层次性和人才的梯度性,形成稳定、开放、结构合理的高素质科研团队,实现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的协调发展。
3.坚持学科建设与条件平台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学科建设的目的是提高科研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人才队伍是根本,条件建设是保障。在稳定人才队伍的基础上,大力加强条件平台建设,为科研创新提供充分的条件保障。
4.坚持学科建设与院事业发展规划及科技体制改革相结合的原则。根据院事业发展统一规划,通过学科建设,促进我院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奖优汰劣、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达到稳定科研骨干、鼓励科研创新、加快事业发展的目的。
5.坚持科学规划、整体推进的原则。根据院所发展战略目标和现有资源,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建立以院级学科为重点、院所共建和所级各有侧重、层次不同的学科群。按照学科建设计划,整体推进、重点突破、逐步完善。
三、建设目标
完成重点学科设置并制定出学科发展规划,用3~5年的时间,形成7~8个在全国具有明显优势的院级重点学科(一类),形成10~15个在黄淮海地区具有显著优势的院所共建重点学科(二类),形成一批在国内或省内有发展前景和竞争力的所级重点学科(三类),建立层次不同的学科群,部分学科研究领域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培养10~15名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专家,20~30名在省内有一定影响的专家,40~60名院内学术骨干,组建形成20~30个结构合理、稳定高效的科研团队。通过学科建设,强化竞争意识、创新意识和资源共享意识,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使我院成为国内一流的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四、主体框架与管理模式
学科建设的主体框架是“一支队伍,两个平台,一个体系”,即一支科研骨干队伍,科研条件和政策保障两个平台,一个学科及人才评价管理体系。
学科的设置与管理,分为院级(一类)、院所共建(二类)和所级(三类)三个学科层次,采取自主申报、公平竞争、择优确定。院重点支持一类学科,倾斜支持二类学科,适当支持三类学科,培育支持新兴学科。主要从科研经费、项目申报、人员配备、技术职务聘任、人才培养、条件改善等方面优先安排。学科的管理周期为五年,实行年度考核、中期评估、期满考评,动态管理,由院统一组织实施。根据中期评估的情况适当调整。
学科设学科专家和学术专家,每个学科设学科专家1名,牵头组织学术专家制定本学科发展规划,并协调学科内人才培养、业务实施等。学术专家是学科内某一个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负责或参加项目申报及组织实施。
学术专家根据能力水平划分为A、B、C三个档次,实行资格上岗。学术专家的资格,主要依据其近五年工作业绩、学术影响和当前科研任务的量化分值确定。对学术专家实行总量调控,动态管理。
对在我院科技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仍在科研一线继续工作的老专家,实行资深专家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科建设领导、协调、政策制定和监督落实等工作。领导小组由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院各研究所、相关处室都要将学科建设作为本单位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院将学科建设列入处所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
2.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一是对学术专家和学科专家实行岗位津贴。二是根据重点学科建设的需要,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使用政策。三是完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品种及争取和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等奖励政策。
3.多渠道争取资金,确保经费来源。一是设立“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学科建设专项资金”,每年不低于1000万元,连续支持不少于5年;二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各类经费支持;三是加快成果转化,加大科技开发对科研反哺力度。
4.建立开放流动的学科发展机制。加强院内学科之间、研究所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在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资源共享等方面,建立开放流动的学科发展机制。